“三字一话”辅导员管理规定

发布者:语言文字网发布时间:2019-05-30作者:浏览次数:89

“三字一话”辅导员管理规定

一、上课纪律

1、语委办对全体“三字一话”辅导员实行分数考核制,辅导员违反管理规定将被记分,分数达5分者,将被辞退并不发工资和聘书。

2、“三字一话”辅导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纪,违纪者计1分。请假计1分。更不得无故旷课、旷会、私自找人代课,违者计2分。

3、“三字一话”辅导员实行签到制度,每次课后应及时到语委办学生办公室签到,不得请他人代签,违者记1分。

4、“三字一话”辅导员实行带证上岗制度,上课时应配戴上岗证,未配戴上岗证者按违纪记录,记1分。

5、“三字一话”辅导员不得私自调换教室和所辅导的班级,不得私自请他人进入教室并参与教学活动,违者记2分。

6、“三字一话”辅导员之间不得私自调整课程安排(周一、周三上三字课,周二、周四上普通话课)

7、带课不认真,授课班级意见很大,屡教不改的辅导员将予以辞退。

二、请假制度

1、辅导员不能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于上课当天尽早到语委办办理相关手续,写明请假原因。请假记1分。

2、在开课前1小时才请假的扣2分。

3、未请假而没有去上课的属严重违纪,记3分。

三、课程质量考核

1、语委办学生干部将不定期检查“三字一话”训练情况并予以通报,同时将不定期对辅导员进行听课、评课和综合评估,以促进辅导员提高技能水平,确保训练效果。

2、“三字一话”辅导员应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认真备课,批改作业,按时考核并记录学生学习情况。

3、“三字一话”辅导员试用期为8节课,教满三个学期,即授予校级聘书。

4、每学年结束时,语委办将根据“三字一话”辅导员考勤、备课、辅导、纪检等情况,评出“优秀辅导员”若干名,并颁发“优秀辅导员”证书。

5、授课计划和备课本请在要求时间内按时交到语委办,否则扣发工资。

6、全体“三字一话”辅导员应积极配合语委办做好各项工作。

 

                              黄冈师院语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