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一话”课学生纪检条例

发布者:语言文字网发布时间:2019-05-30作者:浏览次数:80

“三字一话”课学生纪检条例

 

一、请假制度

1、“三字一话”课请假必须使用各院系统一的假条,由各院系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无假条或假条不合格者按旷课处理。

2、一张假条仅限一人使用。集体假条(三人及三人以上)者,须将请假人名单统一打印,院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后,再由教务处语委办老师签字批准。

3、请假四节课以内者由院系辅导员签字并盖章;请假四节课以上者,院系辅导员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语委办老师签字批准。

4、假条应当天交给本班班长,班长统一交至语委办。

5、补交假条于下周周一之前交至语委办,逾期按旷课处理。

二、课堂纪律

1、班长应于上课前统计好本班同学的出勤人数,并按照要求填写好纪检卡,交与语委办学生干部(填写虚假信息一旦查出,按班长违纪处理)。

2、学生上课时须认真听讲,配合“三字一话”辅导员教学活动及语委办学生干部的工作。按违纪程度,作违纪或严重违纪记录。

3、学生上“三字”课时须带小黑板,若全班三分之一以上的同学未按要求带小黑板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则按全班违纪处理。

三、违纪处理

1、全体大一学生应严格遵守“三字一话”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违纪。语委办按学期统计每个同学违纪情况,给予推迟或取消国家级普通话考试资格。

2、纪律较好和较差的班级将定期公示;迟到、早退、旷课、违纪的学生名单也将定期予以公示。

3、毕业前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时,普通话无成绩或成绩不达标者,将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四、奖励制度

学期末,将统计出纪律较好的班级,免考“三字”。

 

 

                                                      黄冈师范学院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