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我院干部、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黄冈师范学院第十届规范汉字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院2008级本、专科生。
二、竞赛规则:
1、指出展板照片中的不规范字(包括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不规范简化字等),按《学写规范汉字》一书的要求,予以更正。
2、展板中54张照片(包括5张报纸的标题)有近300个不规范汉字。参赛者必须指出并更正200个以上的字,答卷才算有效(要求注明指正字的总数。请注意,对行书、草书或其他书体的字不必更正,因国家对这些字还没有严格规范的要求)。不论字体大小,每指正一个得1分,多者优胜。(凡抄袭的答卷无效)
3、为了便于评审,①凡参赛者必须先看完“参赛须知”;②请参赛者按照照片编号顺序进行指出和更正,每一张照片也按顺序进行指正;③要求卷面整洁,否则扣3-5分,
4、交卷时间与地点:这次竞赛活动分新老两个校区进行:老校区的学生在
三、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24名,对获将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黄冈师院第十届规范汉字竞赛纪念袋等物质奖励和获奖彩照1张。其中获一等奖的学生将荣获我校教工书画协会名誉会长、黄冈市知名书法
附:①11月30日公布获奖名单,12月5日(周五)下午4:30在新校区教学楼举行颁奖。
②请第九届和第十届规范汉字竞赛获奖的同学,于12月12日到新校区语委办领取颁奖照片。
③欢迎教职工参赛,并设特等奖若干名(凡教师和办公人员参加就奖励
主办单位:
黄冈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 |
教工会 宣传部 学工部 教务处
文学院 离退休工作处 教工书画协会
二○○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