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2-10-10作者:浏览次数:32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是测查应试人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并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国家级口语考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普通话系统知识的考试,不是文化水平的考核,也不是口才的评估,而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标准程度的检测和评定。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其目标指向性十分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凝聚了广大语言学家、语言教育专家和富有实践经验的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智慧和创造,其测试项目、测试方式和评分办法都经过长期试验实践和科学论证,能够准确地评定应试人的普通话实际水平,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为保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健康发展,国家先后下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等文件,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实现了“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规程、统一试卷、统一证书”的 “五统一”,具有鲜明的规范性。

    普通话水平测试自1994年起开始实施。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指出: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等专业人员必备的职业素质。因此,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2000年颁布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岗位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进一步为推进测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深入发展。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已不只是一种面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法律规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语言测试,测试范围正逐步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等行业。金融、铁路、邮政、信息产业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系统已经明确提出窗口服务人员加强普通话培训,达到规定等级的要求;不少省市在颁布的地方法规中,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明确了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深入发展,在促进我国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提高,增强全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已经成为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