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黄冈师范学院第五届朗诵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语言文字网发布时间:2019-06-28作者:浏览次数:236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我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提高师范类院校普通话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黄冈师范学院第五届朗诵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二、朗诵主题:我以我心诵祖国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由学院组织,时间为62696。每个学院根据分数排名选出2组较好的选手进入复赛,并提交相关信息表到学校语委办公室。

3、复赛由学校语委办组织,时间为912。根据复赛排名前12位选手进入决赛。

4、决赛由学校语委办组织,时间为920

四、形式内容

体裁不限,题目自拟,要求切合爱国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朗诵时间57分钟;参赛形式可以为单人朗诵、双人朗诵、合诵、群诵结合配乐、伴舞,力求形式多样、新颖。

五、评分标准

评 分 指 标

         

朗诵内容(10分)

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普通话水平(30分)

普通话标准,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节奏准确。

朗诵水平与技巧(40分)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

朗诵形式(20分)

脱稿,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六、奖励办法

决赛共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对获奖选手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优秀奖颁发精美礼品。

 

黄冈师范学院教务处、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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